关于评选亳州十八中2017年度“师德标兵”的通知
各处室、年级部: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,推进学校职业道德建设,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政治、业务素质,学校将开展评选表彰2017年度“师德标兵”的活动,特制定有关评选表彰办法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对象
从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中产生。
二、评选时限
以学年度为一个评选时段,按评选的条件和办法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选名额
全校评选师德标兵10人。
四、评选推荐办法和程序
1.师德标兵的评选,以年级部和备课组为单位进行,由各年级部和各备课组负责人负责。由各组根据评选条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,推选出本组和其他学科组本年度的一线师德标兵共10人,推选出的组内标兵需组内半数及以上票通过,推选的其他学科组的标兵需全校半数及以上学科组推荐。原则上每组推荐本组候选人不超过一人,10人以上的组可增加推荐本组候选人一人,其余推荐其他学科组室候选人。推荐结果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5:30前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。
2.学校校务委员会对各年级部和学科组推荐的人选进行集体审核评价,最终确定“师德标兵”结果,并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被推选出的师德标兵,填写“亳州十八中师德标兵登记表”并存档。
4.学校将评选推荐出的先进个人,授予“亳州十八中师德标兵”荣誉称号。
五、表彰、奖励
评选出的师德标兵,由学校予以表彰,并颁发证书及奖品。
六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祖国、热爱中国共产党、热爱社会主义、热爱本职工作,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。
2.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自觉遵守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亳州十八中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》,诚实守信、语言规范,遵纪守法,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,勇于抵制邪教。
3.教书育人,关心爱护学生,努力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,为学生的终生发展服务。
4.刻苦钻研业务知识,对业务精益求精,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,努力学习新知识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,在教育教学、教育科研和管理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。
5.乐于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、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引领和影响身边人,传播正能量,在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(包括师德讲堂的参与、微德育案例征集、德育论坛、国学经典视频的录制、优质课评比、一师一优课的录制等)中表现突出。
6.本年度内,无旷工旷课现象,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言行,无学生和家长及校内因工作或职业道德方面问题的投诉,学年度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达优秀等级,在教职工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7.不做有偿家教,不在外兼职上课,不给学生乱定资料乱收费。
亳州市十八中
2018年1月10日